按照GDP核算时效性的要求,我国年度GDP要进行两次核算,第一次为GDP初步核算,在次年1月份完成;第二次为GDP最终核实,在隔年1月份完成。年度GDP初步核算数时效性很强,由于大量的年度财务资料在时间上满足不了年度GDP核算的要求,核算年度GDP初步数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都是月度资料和季度资料,据此核算出来的年度GDP数据有推算成分。之后,随着基础资料不断增加,特别是年度财务资料陆续报送,按照各国的通行做法,应当根据更加全面、可靠的基础资料适时修订GDP数据。
“严惩了一批兴风作浪、祸害市场、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硬茬子。”——2018年1月2日调研指导稽查执法工作
《最强寒潮来袭,煤电气全力保供进行时》江小华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,二审法院认为,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本案是否适用“10倍价款赔偿”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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